各学院:
为加强青年教师导师制教师指导成效,进一步推动我校青年教师导师制助力青年教师成长成才,学校启动2023年青年教师导师制指导教师考核工作,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考核对象
2023年全体青年教师导师(详细见附件2汇总表名单)。
二、考核内容
1.填写《大庆师范学院青年教师导师制考核表》(2023年已交不用再提交)。
2.2023年青年教师导师根据《大庆师范学院青年教师导师制实施办法》(庆师发〔2014〕7号)考核内容整理上报佐证材料,(见附件3)。
三、考核时间安排
佐证材料有效时间:2023年8月30日-2024年8月30日
佐证材料上交截止时间:2024年11月25日
四、有关要求
1.各学院高度重视,严格审查指导教师上交材料符合《大庆师范学院青年教师导师制实施办法》(庆师发〔2014〕7号)文件的要求,填写汇总表,学院签字盖章上报。(纸质和电子版各一份)
2.2023年青年教师导师根据《大庆师范学院青年教师导师制实施办法》(庆师发〔2014〕7号)考核内容整理佐证材料上报(见附件3)。(电子版一份)
3.2024年青年教师导师根据《大庆师范学院青年教师导师制实施办法》(庆师发〔2024〕74号)考核内容整理佐证材料上报(见附件4)。(本次不提交,参与2024年青年导师制考核的指导教师提前阅读了解。)
五、联系方式
联系人:李静 联系电话:5510097
电子邮箱:532750558@qq.com
附件:1.大庆师范学院青年教师导师制考核表(2023年已交不用再提交)
2.2023年青年教师导师制考核材料汇总表
3.《大庆师范学院青年教师导师制实施办法》(庆师发〔2014〕7号)
4.《大庆师范学院青年教师导师制实施办法》(庆师发〔2024〕74号)
人事处(教师发展中心)